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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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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实的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心理学及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能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专业人员,能在企事业单位、市场调查、行政管理等部门从事人事选拔、培训、考核、调查等工作的专业人员,以及能在其它领域从事心理学研究和实际应用的专门人才。同时,本专业也为学生在心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领域继续深造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具体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昌盛而奋斗的志向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了解国内外心理学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和最新发展动态;掌握心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心理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掌握相关的统计、测量方法,具有综合分析、数据处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3.具有良好的教师素养,具备从事心理学教学和学校心理教育的基本能力;

4.掌握心理咨询、市场调查、人才测评的技术,具有面向学校和社会开展心理服务的基本能力;

5.掌握资料查询、文件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实验设计,创造实验条件,归纳、整理、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的能力;

6.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能力。

 

三、学制、毕业学分和授予学位

学制:标准学制4年,实行弹性学制,学习期限可控制在3-6年。

毕业学分:170学分。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学位。

 

四、专业核心课程

人体解剖生理学、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心理统计与软件应用、心理测量学、实验心理学、生理心理学、心理学史、心理学研究方法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实习、见习、中小学心理咨询实验、微格教学训练、教育调查、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等。

 

六、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

课程类别

课堂学时

实验学时

学分数

比例

通识教育课程

必修课

694

40

40

23%

选修课

128

-

8

5%

学科专业课程

必修课

1117

182

74

43%

选修课

240

-

15

9%

专业拓展课程

必修课

96

-

6

4%

选修课

96

-

6

4%

实践教学环节

必修课

-

-

21

12%

合计

2371

222

17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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