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及学校《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经学院研究,确定教育科学学院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专业调整工作。
组长:梁斌、李松林
副组长:朱晟利
成员:卿川、阿呷热哈莫、侯海凤、李戬、吴春艳、汪静、李明燕
二、学生申请基本要求
申请转入我院教育学、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2022级学生可自愿申请降级参加本次转专业。
2.2023级学生符合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转专业所有条件;
3.2022级学生除达到上述文件基本要求外,尚须全部满足:(1)大学所修所有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2)英语四级分数不低于425;(3)大学期间所修课程无补考。
4.已参加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且被相关专业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5.其他条件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三、工作安排
1.2023级学生11月20日上午9:00至11月24日下午17:00自行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
2.2022级学生11月20日至11月22日上午12:00前,将大学英语成绩单、学科成绩单和绩点证明交教育科学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狮子山校区新松苑515室)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可按《关于做好2023级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在11月24日下午17:00之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调整申请;
3.学生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4日下午17:00,逾期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4.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关注教育科学学院网站公布的笔试和面试通知。
四、考核方式
凡通过资格审核申请转入的学生,必须参加“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的考核。
1.笔试:主要考核问题分析能力和书面语言表达能力,60分钟内完卷。
2.面试:主要考核口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教师必备的综合素质潜力。
五、录取办法
1.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计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申请者笔试和面试的任一环节得分不及格(低于60分),则不予录取。
学院咨询与监督电话:028-84767706
教育科学学院
2023年11月13日
【编辑:李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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