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和要求》等文件要求,教育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对符合评定条件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人进行投票表决。
现根据要求进行公示(结果见附件),若有意见或异议,请与教育科学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
公示期:2025年10月16日-18日下午16点。
联系电话:028-84767707(或企业微信联系教育科学学院冉超)
教育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教育科学学院代章)
2025年10月16日
编辑:冉超
附件1:申请教育博士研究生导师评审公示表.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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