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和要求》等文件要求,教育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会议,会议对申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的学科相关性及是否符合遴选条件进行审核。
现根据要求进行公示(结果如下),若有意见或异议,请与教育科学学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
公示期:2025年10月14日-16日下午16点。
联系电话:028-84767707(或企业微信联系教育科学学院冉超)
教育博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教育科学学院代章)
2025年10月14日
编辑:冉超
附件1:教育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申请材料评审公示表.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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