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重要精神,高度响应总书记在报告中对青年的期望和党中央对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落实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团省委《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星级评定工作试点的通知》以及校团委《关于评定四川师范大学2024年度“星级团支部”的通知》有关要求,学院分团委成立评议小组,制定评定办法,结合支部自评结果和支部实际情况评星定级,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4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疑问,请向学院分团委反映。电话84760739。
教育科学学院分团委
2025年4月11日
附件:教育科学学院2024年度“星级团支部”评定结果公示名单
编辑:汪静